除執行國家、地方規定的優惠政策外,學校給予自愿到基層服務的畢業生以下配套優惠政策:
1、戶口遷移、檔案接轉政策:
凡參加“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”、“福建省三支一扶計劃”的志愿者,志愿服務期間,可申請將戶口在學校保留兩年,檔案由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代為保管;服務期滿返校,學校積極推薦其就業,協助辦理就業相關手續,畢業生也可申請將戶口和檔案轉回生源所在地。
面向西部省市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和我省三明、南平、寧德、龍巖等山區縣(設區市除外)及省內其他貧困縣的畢業生,在用人單位許可下,可以申請由福州大學人才服務中心代理人事關系,其戶口和檔案可在學校保留兩年。
2、報考本校研究生政策:
對到基層就業的畢業生,學校將頒發“福州大學畢業生服務基層榮譽證書”。凡在基層工作滿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者,報考福州大學碩士研究生且初試成績達到“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分數基本要求”的,在復試階段,享有研究生考試復試成績總分加10分的優惠政策,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錄取,并可免修與其基層工作相關部分的實踐環節學分。
考取福州大學研究生,且愿意先到基層工作的學生,允許保留2年學籍;在基層服務滿2年者,復學后可免修與其基層工作相關部分的實踐環節學分,學費按錄取當年國家和學校規定的標準執行。
3、基層服務獎勵政策:
一次性安家費:給予“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”、“福建省大學生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”、福建省“三支一扶”計劃畢業生及大學生村官一次性安家費2000元/人。
基層就業獎勵金:給予“到村任職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”、福建省“三支一扶”計劃工作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畢業生、“非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基層單位(縣以下)就業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畢業生”獎勵金3000元/人;給予“面向福建省三明、南平、寧德、龍巖等山區縣(設區市除外)及省內其他貧困縣就業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畢業生”、“西部生源自愿到西部省市基層單位(縣以下)就業滿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畢業生”獎勵金2000元/人。
福州大學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
2014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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